
楼上装修房屋新增卫生间,却将其设置在楼下住户的卧室屋顶部。昨日,福州双子星大厦B座23层B1业主臧女士气愤地对记者说。
位于福州公安局鼓楼分局对面的双子星大厦是一栋商住楼。
2006年12月,24层B1的业主陈女士开始对房屋内部进行装修,新增设的卫生间有一部分正对楼下23层藏女士卧室。据吉峰物业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介绍,物业公司也找陈女士沟通数次,但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所以不能强行阻止24楼业主施工。
想到头上今后要“顶”个厕所的危险,臧女士担忧地说,楼上原本只有2套房,现在却要被分隔成5个小居室,这样很多下水管道和电线都要拉来接去,万一今后出现什么意外这责任谁承担。
昨日,记者接通了24层B1业主陈女士电话,陈女士说,她在自己房间内新增卫生间是她的私事,外人无权干涉。陈女士称,她新增设的卫生间是在自己房屋的楼板上,并且与23层卧室并不是垂直的,只是一角挨着臧女士卧室。
昨日,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丁律师,丁律师介绍,根据我国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住宅建筑规范》相关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餐厅的上层。另外,在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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