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 | 厦门站 | 总 站
logo
 
当前位置:国房网福州站 -> 房产资讯 -> 租房动态
鼓楼区通告:不符消防安全出租房五一前终止租赁
来 源福州晚报 发布时间:2007-04-02 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30日,鼓楼区政府颁布《关于加强旧屋区及木屋毗邻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全区所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房屋都不得出租。本通告颁布前已出租的房屋,出租人应当于5月1日前终止房屋租赁,收回承租人使用的房屋,承租人必须在此期间搬出房屋。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通告称,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旧屋区及木屋毗邻区所有违章建筑必须立即拆除,保障消防通道畅通。违者,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并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旧屋区及木屋毗邻区禁止使用明火作业,各种电线不得乱牵乱搭。违者,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房屋必须按照规划功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禁止出租人将旧屋区及木屋毗邻区住宅出租给承租人开办饮食店,作为生产性经营场所或用于囤集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违者,由公安消防、工商、安监、环保、卫生等部门依法取缔并处罚。

  所有公房未经房屋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转租。违者,由房屋管理部门收回房屋并依法处罚。




上一条:交通便利楼盘仍是市场焦点 双休日成交突然火爆 下一条:我省将修订建设行业规范文件包括部分《物权法》规定
申明:本网转载的内容均注明出处,提供信息服务。不代表本网站对信息内容的支持或已证实内容的真实性。
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责任编辑:jdragon

发表评论

游 客:     注册为国房会员
评论内容:

查看更多评论

请确认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内部论坛
Copyright2003
  www.china-house.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国房网版权所有 2005 客服热线:0591-87677200
QQ:276982807,邮箱:fz@fz.china-house.com 闽ICP证B2-20040206
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