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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述评】 2007年,政府各部门多管齐下,发布了各种调控政策,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土地政策、金融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等,旨在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了,这是国家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量身定做的政策。
在《意见》的指导下,今后的住房市场将由保障房和市场商品房构成,共同来解决我国居民的住房问题,使供需结构趋于平衡,在这一新形势下,楼市的健康平稳发展与政府的正确定位息息相关:
保障房供给———低收入人群的晴天 在保障性用房的管理问题上,地方政府扮演着“家长”的角色,想方设法安顿好低收入“子女”的基本居住问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主要依赖于各地政府,因此,只有得到当地政府的足够的重视与切实执行,才能真真切切为低收入人群带来福音。在这一方面,政府除了要划拨一定量的土地来建设保障性用房外,还要给予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建设和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等的支持。
商品房市场———政策进一步规范 对于满足中高收入家庭的商品房,政府应以一个监管者的身份来监督和规范该市场,防止价格泡沫的生成。针对市场出现的问题可从如下着重解决:
1.合理调配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的比例:要稳定房价,防止房地产价格泡沫生成,我们首先必须合理调配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的比例,加大招标方式出让的比重,引导市场注重楼盘项目品质,并对项目利润进行适当的规制,禁止捂盘行为,这样才能够有效地稳定房价,也更有利于优质企业进入到住宅市场。
另外,要制定中长期土地出让计划,控制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和出让规模,以避免房地产市场发展周期低谷来临时对供给过剩的大幅调整。
2.完善租赁市场:显然,目前让所有的人都买得起房并不现实,租房市场应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建立透明、可靠、稳定的租房体系,使租赁市场和买卖市场均衡发展,实现住房市场的多元化。
3.规范二手房市场:目前一些楼盘在开盘不久便已售罄,但在中介公司中却有多套次新房在转卖,这种供不应求的假象应引起各方关注,应对炒卖期房和期房转让进行严格的税收把关。
4.严禁哄抬房价行为:开发商拿地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对外销售,防止捂盘惜售导致的人为供给紧张。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已禁止开发商分期销售住房,可见,各地已积极加大了打击市场中开发商的哄抬房价行为。
5.建立公开信息制度:及时公布可售房源和户型面积,要求开发商如实公布楼盘的销售数量与价格信息,对有不良记录的开发商要加以惩戒并及时记录到信用档案,以供消费者查询对比。
相信在我国的宏观调控和各地政府的大力执行下,商品房和保障房定能够相互协调、齐心协力,为我国住房市场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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