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 | 厦门站 | 总 站
logo
 
当前位置:国房网福州站 -> 房产资讯 -> 新房关注
07年地产政策排行榜:“爱国”法规花落谁家
来 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07-12-06 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TOP 2 最吊人胃口的政策

  ●政策名称:《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出台时间:2007年11月

  内容点击:《通知》从户籍年限、购房者年龄对申购经济适用房人群进行规定,并从家庭人数、年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总资产四方面对申购人群进行多方面考查;并将廉租房购房标准明确化。同时,采取“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确保经济适用房申请过程公正。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则进一步明确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则详细规定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价格管理、准入及推出管理、监督管理等。一方面扩大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使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另一方面规定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以加强经济适用房用地管理,确保经济适用房供应。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其次,购买满5年的,在转让时,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新楼市解读:明确了准入准出标准,将经济适用房回归到“家庭自身居住”功能,实现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对接。11月份出台的这一系列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政策、细则让老百姓终于“有据可查、有法可依”。随着明后两年大批保障性住房的入市,这些政策也将迎来最终验收。

  政策关键词:住房保障

  上榜理由:从年初盼到年尾,老百姓等得花儿都谢了。

 


[1] [2] [3] [4] [5]
上一条:建设部拟重设住房体制 保障居住商品化共存 下一条:闽出台住房解困细则 新就业毕业生可享限价房
申明:本网转载的内容均注明出处,提供信息服务。不代表本网站对信息内容的支持或已证实内容的真实性。
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责任编辑:糖

发表评论

游 客:     注册为国房会员
评论内容:

查看更多评论

请确认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内部论坛
Copyright2003
  www.china-house.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国房网版权所有 2005 客服热线:0591-87677200
QQ:276982807,邮箱:fz@fz.china-house.com 闽ICP证B2-20040206
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