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五”时期,我省房地产行业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决策,房地产业“十五”发展专项计划主要指标如期完成,房地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十一五”是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福建省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对于把握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房地产业发展,促进我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实际,省建设厅起草了规划初稿,并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讨论修改,广泛征求各设区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最后由专家论证定稿。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战略部署,根据我省房地产业发展的现状基础,阐明“十一五”期间政府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意图和战略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引导调控机制,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规划期为2006-2010年。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房地产业实际,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十五”期间房地产业发展回顾“十五”时期,我省房地产行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落实省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培育、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政策措施,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措施,扩大住房消费市场,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建立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制度,形成了从投资、交易、中介服务到物业管理协调发展的完整的产业链,房地产业在拉动投资增长、扩大居民消费、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显著贡献。
(一)房地产业“十五”发展计划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开发投资:“十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854亿元,超过原定“十五”计划目标854亿元,是原定计划的1.85倍。
竣工面积:“十五”期间,全省商品房累计竣工面积7204万平方米,是“十五”计划原定目标的1.81倍。
人均居住水平:“十五”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超过“十五”计划目标3平方米;城市住宅成套率达到84%,超过“十五”计划目标4个百分点。
全省房地产业“十五”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 “十五”计划 目标完成情况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1000 1854
商品房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4000 7204
城镇住宅建设投资(亿元) 900 1400
城镇住宅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9500 9500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9 32
城市住宅成套率(%) 80 84
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1000-1250 328
(二)房地产业“十五”发展主要成效1、支柱产业地位日益凸显。
──房地产投资和消费双向拉动经济增长。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长21.9%,增幅比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高2.2个百分点,占同期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7.5%。至2005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在全国排第9位,房屋交易额相当于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5.2%。房地产业对GDP的直接和间接贡献率合计在2个百分点以上。
──增加财政收入。全省房地产行业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和契税202.4亿元,其中房地产营业税收入116.44亿元,占全省营业税总收入26%,在各行业中居首位,为增加财政收入作出重要贡献。
──对社会劳动就业的贡献加大。房地产业中在开发、拆迁、经纪中介、评估、物业管理等方面直接提供20多万个工作岗位,并带动建筑业、建材、装修、家电等相关50多个行业的发展,从而直接间接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劳动就业岗位──城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十五”期间,全省城镇住宅建设完成投资1400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78%,竣工住宅面积9500万平方米,比增13.5%,全省共新建环境优美、配套较齐全的住宅小区900多个,有100多万户家庭乔迁新居,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居全国前列,城镇住宅成套率从“九五”期末的68%提高到“十五”期末的84%,住房质量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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