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全省房地产开发共完成投资1854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122%,年均增长21.9%;完成土地开发面积3463万平方米,竣工商品房屋7204万平方米,其中竣工商品住宅5793万平方米,占商品房竣工面积80.4%。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从“九五”期末2100家增加到2302家。积极组织实施住宅示范小区建设,全省有三个小区列入建设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项目和通过考核验收,五个小区通过省住宅建设示范小区考评和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
3、房地产交易市场日趋活跃。住房消费全面启动,初步形成了存量与增量联动的局面,基本建立了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全省房地产买卖面积和金额分别为9790万平方米、1910亿元,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80%、192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稳步发展,全省共有110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1000多家房地产经纪、代理、咨询服务机构,756人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415人取得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房屋租赁管理逐步规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建设厅与省工商局联合制定印发《福建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了房管、公安、工商等部门房屋租赁协管机制,规范了房屋租赁行为。
4、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成效明显。注重健全法规政策,规范拆迁实施行为,力求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拆迁纠纷的产生,制定颁布了《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文件,全省制订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总量是“九五”期间的5倍。福州、厦门、漳州等地制定了拆迁困难户最低住房保障线。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接待、投诉举报、拆迁承诺、强制拆迁听证和拆迁监管等制度,加大对城镇房屋拆迁中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全省取得拆迁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131家,拆迁从业人员近3000人。全省共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650万平方米,安置近14万户居民,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500万平方米。拆迁实施行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量逐年下降。
5、物业管理取得长足进展。着力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强化物业管理成效显著。全省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面积占住宅总面积的68%,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100%。全省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到1076家,其中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30家,从业人员6万多人。全省累计有49个物业管理项目获得全国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称号,145个住宅小区(大厦)获得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称号。《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第二次审议,省政府出台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及招投标等两个文件。全省大力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地方法规。
6、住房保障体系基本确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稳步发展,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开始起步。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51.3亿元,竣工面积328万平方米,解决了3.2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福州、厦门等地启动了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了3000多户家庭的住房困难;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稳步推进,已向20.5万个职工发放住房补贴21亿元;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基本完成,92%公有住房已出售,累计出售公有住房58.5万套4717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由“九五”期末61亿元增加到“十五”末315亿元,个贷总额由19.1亿元增加到182.3亿元,累计发放个贷户数由6.6万户增加到25.4万户,个贷使用率由24%上升到58.6%。
7、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动态管理系统,大部分设区城市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对开发项目动态监管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大多数市县实行了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管理一体化,在行业管理各领域积极推广应用信息系统,大大提高了行业管理水平。研究制定出台商品房产权面积计算规定衔接等有关问题规定,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衔接问题和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福州、厦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被建设部评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三明、宁德、建阳、南安等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被评为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
二、“十一五”我省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十一五”是我国在新的起点上承前启后继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推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时期。从宏观环境看,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把“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列入支持区域,将极大地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正在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把海峡西岸城镇群列入全国七大城镇群之一,我省城镇将进入一个快速的发展时期。同时,房地产业是我国现阶段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消费热点,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前景看,《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 %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200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2008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将为我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战略机遇和良好环境。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省新一轮发展战略提出的实施项目带动、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中心城市、提升民营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海洋开发、促进文化振兴等“八项举措”的落实,城镇化率将提高到52%,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和工业厂房等商品房的市场需求将不断扩大,县域房地产市场也将逐步发展壮大。《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把发展服务业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加快拓展房地产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房地产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从而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我省房地产业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是,也要看到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中心城市市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供应量有限,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城乡房地产业发展不平衡,县域房地产市场发育程度不高;房地产中介市场尚不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有待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较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尚未根治,住房节能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尚待进一步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及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住房市场供应量不足,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