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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物管新措施:物业公司接管楼盘要交保证金
来 源福州晚报 发布时间:2008-03-18 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今后物业公司接楼盘项目,要交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收费,要明明白白实行“酬金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进一步规范管理------这是记者从昨天(3月14日)召开的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规范管理住宅维修金

  我市房管部门今年将制订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将明确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基数标准和比例,完善专项维修资金收取、移交、使用、账户设置、监管的具体程序,规范维修资金的管理,简化动用程序,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同时健全完善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管理,探索建立我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和招标机构信用档案,大力推进前期物业管理建管分离。

  物业公司要交履约保证金

  针对目前一些物业企业频频“抛盘”现象,我市房管部门正在酝酿今年推出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退出管辖物业项目行为。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今后物业公司接管楼盘,签订合同时,要交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旦违约,主管部门便可动用保证金对其制裁。

  今年还将健全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跟踪监管物业企业的信用表现,将其信用档案情况与资质核定、升级推荐、项目招投标、行业评比、行业自律等挂购,根据物业企业年度信用状况,予以相应的信用激励或惩戒。

  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

  今年我市房管部门还将推出“阳光收费、阳光服务”的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模式,提高服务、收费透明度。

  据介绍,以往物业费均包干,涵盖的服务内容很多,具体用在什么项目上,业主不明不白。物业公司入不敷出时,只好降低服务质量,弄得物业公司、业主双方难受。

  现在房管部门正在探索推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模式,使物业费由包干制逐步走上酬金制,使“收费多少”、“用在什么方面”、“哪些属于特约服务”等问题明细化,让业主明明白白享受服务,明明白白消费。


上一条:代表称大部分企业能承受1500元最低工资标准 下一条:建设部:将向新就业者提供低价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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