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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筹阳光都市:十五年“烂尾”项目何时了?
来 源海峡财经导报 发布时间:2008-05-16 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问题重重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蓝筹阳光都市开建了15年还无法开盘销售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开发商频频更换

  记者多次向蓝筹阳光都市的现任开发商———晋安二建了解该项目停工的原因及进展情况,但对方以“只是名义上的开发商、对项目了解不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项目的前任开发商———晋安一建,但对方也是讳莫如深,以有关人士不在为由多次拒绝记者的采访。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晋安二建确实只是该项目名义上的开发商,该项目由晋安一建与福州城乡建筑发展总公司共同开发,前者负责建设A区,后者负责建设B区。

  “谁也不知道开发商换了几任了。”徐志连告诉记者,“2000年我调任该村村委会主任的时候,就听说该项目已经换了3个老板”。

  徐志连表示,蓝筹阳光都市项目的建设用地原系琴亭村的集体自留地,1993年,村里开始与开发商合作建设“琴亭花园广场”楼盘,开发商承诺以一至四层的商用楼作为支付给琴亭村的“地款”。

  事实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留地属于集体用地,不能将其投入市场买卖、出租或转作宅基地。不过,自留地可以变更土地性质。于是,开发商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请要求变更土地性质。据介绍,由于土地变更手续复杂,其间,该项目开发商几度更换。

  2007年,该地块工程经过福州市政府转用审批,于同年5月10日由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出让方式变更了土地性质,晋安二建以20900万元的价格拿下了该项目。

  违规收取定金

  早在2001年6月,建设部出台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不能以各种名义、方法销售或变相进行商品房销售,当然,也不允许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任何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费用。

  然而,2005年至2006年间,该项目当时的开发商———晋安一建就向多名意向购房者收取了每人20000元的定金,而该项目至今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随意变更规划?

  据多名知情人士透露,当初蓝筹阳光都市规划用作写字商用楼,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发商只是将一至四层建做商用,其他全部变更为住宅。

  “最好不要买这边的房子。”一位知情人士表示,除了办理预售许可证困难重重外,该楼盘的公摊面积太大,普遍在25%-30%之间,“蓝筹阳光都市为板式楼,按专家说法,板式楼的公摊一般在14%-16%为宜”。

  该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资金紧张是目前这栋楼停工的原因。“因为此前该项目地块进行过性质变更,需缴纳很大一笔税费。如今税费尚未缴齐,预售许可证无法获批,这反过来又延缓了项目的进度。”

  后悔贱卖想毁约?

  和两年前一样,目前在福州的一些二手房网站上,仍然有不少出售蓝筹阳光都市二手房的房源信息。

  在蓝筹阳光都市斜对面的一家“欢乐之家”中介门店,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向一位工作人员打听该项目的情况,对方的回答显得相当谨慎。但他悄悄告诉记者,已有不少人向他打听这栋楼的消息,他已经记下了至少七八个人的联系方式,只要一有开盘动向就会联系他们。

  “现在哪里还买得到这里的一手房。”该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该项目至少可以卖到8000元/平方米以上,而当初开盘时仅3000-4000元/平方米。

  或许是后悔当初“贱卖”,2007年9月,开发商短信通知业主,让他们领回预购金,这引起了广大业主的不满,也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针对蓝筹阳光都市的种种问题,福州房地产研究学者王剑超表示,蓝筹阳光都市牵扯到项目土地使用权、资金、规划等诸多问题,其开盘乃至日后房产证的办理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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